125.5万元成交!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富民二村12号601室房产拍卖成功。
本次拍卖共计24142人围观,有3人报名参与,经过21轮的激烈竞拍,最终O4740以最高价胜出9941元一平方
拍卖标的详情
1、拍卖对象:位于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富民二村12号601室,建筑面积:126.24m²,不动产权证号:金006339;建筑面积:126.24平方米;房屋类型:公寓);核准日期:5月15日;所有权来源:买卖。土地宗地号:金山区张堰镇924街坊2/1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品住宅。备注:归并。 协议价:160万元。起拍价:112万元;保证金:12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倍数。二、拍卖时间:5月7日10时至5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三、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2、房产状态:住宅性质,已腾空,有钥匙,有抵押
3、评估价:1600000元,起拍价:1120000元,保证金:120000元,增加幅度:5000元,起拍均价:8872元/m²,成交价:1255000元,均价:9941元/m²
4、均价:评估均价12674元/m²,起拍均价8872元/m²,成交均价9941元/m²
房子不良性分析
有抵押信息,需要解押后才可以过户
评估均价:12674元/m²,成交均价:9941元/m²,这个价格是贵还是便宜,如果你参与竞拍,这个价格你会考虑吗?欢迎留言评论交流!#上海头条##上海身边事##二手房#
《民法典》不得不说(28)
“房住不炒”居者有其屋
辛亥革命,孙中山提出了“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的口号,一批仁人志士前仆后继,推翻了封建王朝;
新民主主义革命,毛泽东提出了“人民当家做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让中国人民站了起来;
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富民强国;
当今习主席提出了“精准扶贫”和“房住不炒”的口号,领导中国人民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在“房住不炒”的思想指导下,《民法典》规定了一系列关于居住权及其相关法律规范。
1.买卖不破租赁,即出租人出卖自己的房屋时,房屋租赁协议的效力及于房屋买受人;
2.抵押不破租赁,即房屋所有人在其房屋设定抵押前,已经出租该房屋,并交付使用的,该租赁协议不受影响;
3.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设立居住权,应采用书面居住权合同,并经登记成立;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消灭(应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居住权一般是无偿设立,当事人可以约定有偿设立居住权;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当事人可以约定该住宅可以出租。
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民法典》的居住权一章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