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条件
1.经国家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非银行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小额贷款公司);
2.符合国家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的要求,其基本注册资本可以根据情况有所不同;
3.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情况,拥有符合国家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关于分支机构营业场所设置条件的真实、确实的资产,以及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4.具备能够符合国家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及管理办法的实际经营能力;
5.具有由具有法律责任的职业经理人组成的董事会,准备符合国家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关于实行董事监事制度的有关条款要求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性资质的董事和监事;
6.具有良好的声誉、财产实力和可靠的金融经营能力;
7.具有有效完善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人员队伍;
8.有一定经营规模,提供资源保障。
二、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范围
1.借款业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向合法经营的企业集团和使用的公民,以及符合国家工商业条例规定的商业活动的单位和机构提供小额贷款;
2.担保业务:提供担保服务,为借款人及借款人承诺支付给小额贷款公司的债务担保;
3.融资服务:提供贷后管理和贷款风险处置等服务;
4.拆借业务:按照国家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开展拆借业务;
5.小额承兑汇票:提供小额贷款公司持有和保管的合法承兑汇票的服务;
6.金融信息咨询服务:提供金融产品信息、投资咨询服务及其他相关信息服务。
1、适用范围:所有小微金融活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小额贷款公司的成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机构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资质条件:申请开办小额贷款公司需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同时,需要准备有关经济实力及资金条件的资料,以经营安全为前提,确保拥有足够的资金才能够向借款人提供足额的贷款服务。
3、金融资质:申请小额贷款公司应符合国家金融机构大额存款准备金要求及在本市金融管理部门备案注册或审批的要求,并获得中国银监会的金融机构许可证核发通知。
4、开户许可:另外,小额贷款公司需要向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合作社或企业结算卡等各项开户手续,以防止因担保人变更或拒绝偿还而导致资金流失。
5、安全控制:小额贷款公司必须完备各项安全监管制度,制定控制小微金融活动的合规程序,完善风险管理制度,采取联合担保、综合担保、连带责任等多种措施来管控客户资金安全。
6、信息安全:小额贷款公司需对客户信用信息及个人信息加强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识别欺诈、防止资金洗钱等,并建立个性化客户服务体系,以提高客户满意度。
7、集中管控:为了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银监会、各省金融办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权限、经营情况等情况都进行了严格的规范。
8、审计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定期与专业审计机构配合,对本公司财务状况、资产状况、运营状况、业务状况等情况进行审计,并签发正式审计报告,以确保本公司能够规范运行,营造健康的金融生态环境。
9、公开透明: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将各种决策信息、财务报告等向社会公布,并向客户公布有关业务规则,投资者和借款者等群体,无论是面对面交流还是非面对面交流,小额贷款公司均应当依据公开透明原则,将各项信息完整可靠地披露给客户。
10、其他条件:此外,还必须要求小额贷款公司拥有完善的营业环境,拥有合格的管理体系,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贷款评估,合理确定门槛;最重要的是,必须拥有良好的信用还款意识,积极及时偿还贷款,五缄其口,保持良好的还款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