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高血压防治指南》中的相关规定,高血压病分为一级和二级,一级是收缩压为140-159mmHg和(或)舒张压为90-99mmHg,而二级是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00mmH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可以确定高血压患者提前退休的情况。在这项法律规定中,高血压病高级不属于提前退休的范畴,因此在法律层面上,高血压病二级是不可以提前退休的。
但是在特定的情况下,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保护法》和《职工医疗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雇主在为员工提供合理工作环境和条件方面具有义务,因此雇主可能会考虑将高血压病患者安排到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工作岗位,或者提供相应的调整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的安排。
另外,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第14条规定,工伤保险待遇中包括对依法被鉴定为工伤而需进行休养的职工支付生活费和医疗费等,高血压病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导致的,职工可以获得一定的生活费和医疗费。
高血压病二级患者并不具备提前退休的法律依据,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雇主可能会根据员工的身体状况给予适当的安排,如果高血压病被认定为工伤导致的,职工可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因此,对于高血压病患者来说,需要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处理。